
以下一位有緣人分享,來文照登:
剛開始在精舍請示的時候,自己的干擾很多,每次問都會有業障等開示,我習慣開示後都直接寫在迴向單上,一張、一張唸經紀錄,幾年後累積了一疊單子。後來我經文唸得勤,每個月也固定捐款家扶中心迴向等,真心的懺悔並老實迴向,接著開示出的業障漸漸少了,也開始有時間處理家人的問題或超度。
我有幾個經驗,寫請示單不需要長,因為來干擾的就是「那一位」,祂可能「正在您身邊干擾」,這樣把請示問題寫得長有什麼用?查到了還不就是「那一位」,所以只要寫出重點就好。但如果發現請示後,真心懺悔與唸經,但狀況依舊,這時可以問同樣的狀況是否還有「其他干擾」,這樣的邏輯是對的,因為其他業主菩薩還是會挑「最脆弱」的地方下手。
不然就是寫請示的時候,要區分清楚,腳痛寫腳,手痛寫手,不要手痛、腳痛寫一起,這樣真的就可能只有辦到一件。來現場請示過的有緣人,可以看到現場請示的時候,師兄姐忙進忙出,如果每個人請示的時候都是長篇大論,那精舍辦事要辦到幾點呢?師兄姐不是靠這個吃飯,大家來幫忙都是義務的,大家也都有自己的工作與家庭要照顧,也得回家誦經消業障。
我的經驗,在請示的時候要把握重點寫: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