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霖慈善積德會案例分享文(109年04月)

個案分享與追蹤

 

個案分享一:

 

個案敘述:

 

案主(台中市西區人士,52年次)為低收入戶,單親,獨力扶養一女(6),在外租屋。案主為更生人,後又因案被判刑,法官憐憫案主需照顧女兒,改服勞動役,空檔時有兼差零工,但收入不穩定,尚無力繳交房租與負擔生活費用,已積欠房租半年並將被房東強制遷出。

 

審核結果:

1.因案主生活狀況和所積欠的房租費用,加上家中還有一幼兒,現有的扶助金不足負擔生活相關所需費用,致生活陷於困境,需要各界幫忙。

2.目前已有接受其他慈善團體的捐款和援助。

 

善款發放:

由案主本人接受扶助金,希望能對當前的生活略有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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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分享二:

 

個案敘述:

 

案主(雲林縣斗六市人士,52年次)為出家師父,獨居。二十年前的腦部舊疾於近期復發,造成右眼幾乎看不見,走路時頻頻跌倒已無法正常行走,需靠輔具或輪椅生活,由於沒有親人,平日只能靠幾位師父善眾跟鄰長幫忙照顧,目前里長已協助申請居家看護(一週兩次,每次兩小時),因案主未有醫院重大傷病證明,尚無法申請機構補助,現已於醫院申請證明中。案主身體欠安,無法托缽,而生活開支由幾位師父善眾加減護持協助。

 

審核結果:

1.案主為重大變故,需緊急的醫療扶助金和生活補助作為紓困。

 

善款發放:

由案主本人接受扶助金,希冀此筆救助金讓師父能安心養病並早日康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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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分享三:

 

個案敘述:

案主(彰化縣大城鄉人士,35年次)為年邁母親,家中有三子,目前與參子同住。案主患有中度精神障礙、左手臂截肢;參子患有重度精神障礙常往返醫院治療,由於病情控制不佳,有暴力傾向,因此被強制送至精神醫院住院治療。

由於案主跟三名兒子同戶,導致無法領取殘障補助,這方面將由大城老人據點黃社工及村長等人協助申辦。案主有請領老農年金為7500/月,但參子每月的住院費用為5800元,家境本就困難,因此無力支付參子的住院費用,而長子及次子已成家但經濟拮据,也無力協助母親及弟弟。

 

審核結果:

1.需要醫療和生活扶助金作為急難救助金。

2.已有其它社福團體給予救助。

 

善款發放:

由案主本人點收扶助金,希冀此筆救助金對其生活及兒子的醫療略有幫助,讓原本困苦的案主能得到喘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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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分享四:

 

個案敘述:

 

案主(彰化縣芳苑鄉人士,65年次)未婚,與母親同住,原本以安裝鋁門窗維生,因1080905日工作時發生意外跌落導致顱骨骨折ヽ腦膜下出血及身體多處骨折,住院五十天休養復健;於1092月又被診斷出口腔癌末期,經化療後於四月底再進行開刀切除,短期內無法工作。

案主原為家裡經濟支柱,家中尚有房貸,但因工作時受傷,現又診斷出口腔癌,治療病體已將原有存款用盡,本身沒有保險理賠,也沒有申請政府補助。母親高齡69歲,無法工作也無經濟收入;妹妹已出嫁,經濟拮据,無力幫助哥哥。案主急需社會大眾的幫忙,讓其暫時度過難關。

 

審核結果:

1.需要醫療和生活扶助金作為急難救助,以度過此難關。

2.目前已有接受其他慈善團體的捐款和援助。

 

善款發放:

案主點收扶助金,希冀此筆救助金對案主的醫療費用支出缺口及生活能略有幫助,讓案主能安心接受治療及與案母能維持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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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分享五:

 

個案敘述:

案主(彰化縣二林鎮人士,67年次)為中低收入戶,單親,獨力扶養一女(11),現居平房為長輩無償提供,雖多處漏水但還能使用。

案主患有輕度身心障礙,女兒患有中度身心障礙,每月僅靠政府身心障礙補助約8200元過日子。由於案主不識字,因此讓女兒接受安親教育,每月需支出安親費3500元。

近期因疫情關係,工作少之又少,案主尋求打工也四處碰壁,本身沒交通工具,要離開農村到其他地方也困難。目前僅鄰居偶爾送一把挑蔥給案主販售,鄰居也不是每天都提供,因此生活真的有困難。且父母於近年皆已往生,弟弟打零工度日,妹妹已出嫁也無法提供幫助。短期內受到疫情影響,弱勢的個案暫時無法得到打工的機會,因此請求社會大眾幫忙。

 

審核結果:

1.家境貧困,加上近期疫情影響,導致經濟收入不足以負擔基本生活開銷及女兒教育支出,致生活陷於困境。

2.目前已有接受其他慈善團體的捐款和援助。

 

善款發放:

由案主點收扶助金,希望此筆扶助金讓案主減輕經濟負擔及壓力,能度過這景氣的寒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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