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分享五
案主76年次,戶籍在桃園市,為山地原住民泰雅族,未婚,具清寒證明,父親和母親分別在112年5月和3月過世,現與弟弟、四名外甥子女同住。
案主的妹妹未婚生子,兩個兒子的父不詳,妹妹後來嫁到烏來,與前妹夫生兩女,跟現任男友還有生一個孩子,這個孩子目前由男友照顧。由於前妹夫吸毒且犯森林法,妹妹的帳戶又賣給詐騙集團,因此妹妹入獄,目前在土城看守所服刑,前妹夫也因犯罪被通緝而失聯,案主和弟弟只能代為照顧妹妹的四位幼子女,最大的外甥子才國小一年級,對案主不是稱呼「舅舅」,而是稱呼案主為「爸爸」。
案主的戶籍地址是原生家庭住家,已被二伯賣掉,無法居住,但案主、弟弟和外甥次子戶籍尚未遷出。案主目前居住在一房一廳一衛的鐵皮屋,空間不大,和弟弟、兩位外甥子、兩位外甥女共六個人一同睡覺,擠在一間通鋪。開部落民宿的伯母可憐他們,便在112年12月蓋這間鐵皮屋、買屋裡傢俱,但113年3月起要收房租,每月房租一萬元,也算分擔伯母蓋這間鐵皮屋和購買屋內傢俱的費用。
案主為了要照顧這四名外甥子女,只能在伯母的民宿當臨時工,每月薪水大約一萬五千元左右;弟弟在外工作,每月薪水兩萬多元。因為四名外甥子女都不是案主親生的,妹妹在監獄被關,而孩子爸爸也失聯或不詳,所以社會福利都無法申請。案主最近才去找妹妹申請外甥子的監護權轉移,還未下來,之後要看社會局能不能協助提供扶助。兩位外甥女因為有父親,但親生父親不扶養且失聯,目前沒有辦法做任何監護權變更,更別說要申請政府或私人慈善機構的協助。
案主表示妹妹下個月會出獄照顧小孩,他就會去外面找其他工作。但案主和弟弟除了四個孩子,還要負擔妹妹的生活費和之後的房租費,一家人生活完全捉襟見肘。因為妹妹不懂事,案主和弟弟只能幫她負起責任照顧這些孩子,讓自己陷在這裡動彈不得、生活貧困,希望在過年前,給予一些生活扶助,讓這個新年不至於太難過,孩子開學也能繳交學費和購買學用品。
本案是「讓-愛飛揚急難救助社團」轉介,經「甘霖慈善積德會」訪視、審議,同意予以生活扶助,善款由案主接受,讓來自社會的關懷協助,扶持這個辛苦的小家庭有能力往前走,幫他們度過這段最難熬的時間,南無阿彌陀佛。
本會任務
一、 弘揚佛教教義,闡揚民族固有文化,重振倫理道德,興辦公益慈善及文化等活動。
二、 引導精進學修及研讀佛教經典,護持三寶,遵紀守法,創造幸福美滿人生。
三、 聚集有志者共同研修,互證淨化心靈信仰。
四、 普行慈善事業,關懷弱勢,救世濟生,發揚人飢己飢、人溺己溺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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