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一位有緣人分享:

 

故事延續上集。瑜伽老師從精舍回去幾天後,還是不舒服,覺得學員的業主菩薩未離開,因為一直起雞皮疙瘩。老師說:「身體狀況時好時壞,早上人很虛弱,到下午才會好一點。前兩天身體有點發燒,今天好些了,但不能用太多力氣。」我跟老師說:「要再請示佛菩薩,看對方的業主菩薩沒有離開是什麼原因。」

 

再度請示佛菩薩:「是否有欠那大叔學員,所以必須要幫他擋這一劫數?」佛菩薩開示:「有欠那學員。前世,兩人都是男眾,老師利用權勢,誣陷那位學員入獄,致使其病死獄中。請誠心懺悔並誠心唸誦《金剛經》、《藥師經》、《地藏經》三經各113部。」但阿伯說:「老師已幫學員擋了死劫,所以算還了因果。但學員的業主菩薩不離開的原因,是老師介入雙方的因果,需唸誦三經各108部,迴向化解介入雙方因果的業力。」老師公親變事主,這也是大叔的業主菩薩不願離開的原因。

 

《阿伯的話-現場開示精華節錄》:「一合相是因果的產物,因緣聚合,人只要活著,所有的事物相都會記著,下一世會記錄很清楚,腦袋會一一浮現。」

 

「因果相循,你傷害他,他就傷害你,因果不消,經歷百千劫,所造業不亡,因果成熟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

 

人與人之間的相遇都有其因緣,事出必有因,了解因果,才能對症下藥去處理。當機緣成熟時,就是討報的開始,前世不欠,今生不見;今生相見,皆有因緣。

 

分享完畢

 

為什麼會有「業力追討」這回事?因為「前世不欠,今生不見;今生相見,皆有因緣。」人與人的相遇都有因緣,不是討債,就是還債;不是報恩,就是報仇。

 

上述案例算特殊,瑜伽老師跟學員有因果相欠,而學員有靈界業主菩薩追討業力,兩筆業力本該各自進行討報。學員本該因此次業力而喪命,但瑜伽老師救了學員一命,所以瑜珈老師與學員的因果已了結,但是學員的業主菩薩可不樂意了。除了學員仍需還自己的靈界業債,瑜伽老師也因幫助人而跟學員的業主菩薩有了交集,公親變事主,需誦經化解「介入雙方因果的業力」。

 

這情況跟精舍一再宣導,「不要幫人請示」,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幫人請示一般都是出於「好心」,但好心要看情形,如果事後當事人不願認帳、不想認帳,幫人的好心人就要自認倒楣,必須承擔起當初幫人請示的責任,誦經償還給當事人的業主菩薩。然而從因果面向來說,現在看是倒楣,但因果從不錯待,本不是你的事,卻因你幫對方還了業債,未來你將多了一位貴人,而那位逃避責任、不願承擔業力的當事人,也從此欠你一筆業債。

 

凡事要看自己如何解讀,認為自己倒楣的人,會從此獨善其身、自掃門前雪,不會再出手幫人。但是心態豁達的人,則是隨順因緣辦事,該怎麼做便怎麼做。這麼說的目的,當然不是鼓勵眾生踴躍幫人請示,畢竟精舍基於保護眾生,且不讓業主菩薩失望的立場,會在了解狀況後直接過濾掉幫人請示的案件。

 

除非同為一家人,才能代為請示,且請示前一定要有需承擔對方業力、幫忙唸經的心理準備,不然「幫人問」還是盡量避免,免得幫人不成,還讓自己成為事主,惹「業」上身。

 

有緣人的做法非常正確,瑜伽老師有靈病無法排除,介紹老師親臨精舍現場問事,不僅讓老師由靈病所引起的肉體問題得以對症下藥;也讓身邊可憐的兩位嬰靈有資糧能重新投胎;最重要的,讓世人知道,幫人不是只要滿腔熱血,也要同時具備智慧與自保的能力。換句話說,至少要知道出了問題可以找誰問、找誰處理,不然出於一時的好心幫人,卻讓自己的日子從此不好過,被對方的業主菩薩恨上與干擾,真的很冤枉。

 

阿伯說:「各人業障各人擔,替人處理事情,不要公親變事主。」對靈界保持敬畏之心,不主動惹事,一旦有事上門也不慌亂,找到對的地方,用對的方法處理問題,才能明哲保身,冥陽兩利。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。


 
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

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

南無阿彌陀佛

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

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

南無韋馱菩薩

南無伽藍菩薩

南無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摩訶薩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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