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霖慈善積德會案例分享文(109年09月)
個案分享一:
個案敘述:
案主(彰化縣芳苑鄉人士,69年次)未婚,與母親(64歲)同住。
案主老實又孝順,但因教育程度不高,無其他一技之長,所以靠勞力賺取生活費,平時以工地臨時工維生,因長時間從事粗重,導致手部患有腕隧道症候群,傷處會疼痛,不能從事太過粗重的工作,月收入約二至三萬元。母親患有聽力障礙,目前申請殘障手冊中;案母有自種蔬菜並至菜市場販售,收入數百元。
案兄已婚育有三子(兩位大學生、一位國中生),但生活不穩定,也曾向案主求助子女的註冊費。
家裡於6月28日一場突如其來的火災,讓原本生活就不寬裕的案主與案母陷入困境,而案兄自身經濟拮据無法幫忙。案父往生前的醫療也是案主一人扛起責任,因此案主所剩積蓄甚少,就連僅存的現金(三至四萬元)也在火燒中付之一炬。
目前案家借住於親友家的小房間,但因個人能力不足而無法重建家裡,而原土地是向國有財產署所承租(因此無法貸款),所以求助於慈善團體。
審核結果:
1.本案由台灣彰化區心義工團邀請本會共同參與協助修繕案家,經本會志工現場訪視,案家為突發家庭變故,尚無經濟能力重建家裡,因此急需房屋修繕費用,懇求大眾幫忙,讓案主有個遮風避雨的家。
2.已有其它社福團體給予救助,但扶助費用尚不足以協助案家。
善款發放:
由案主本人接受扶助金,希望藉此扶助金來湊足修繕費用總額,房屋於九月初時整建完畢。
案例追蹤:房屋整建後
個案分享二:
個案敘述:
案主(雲林縣古坑鄉人士,64年次)未婚,為低收入戶,與家人同住。於十年前因母親車禍病倒,案主將工作辭職並在家照顧母親。案主在去年底發現罹患肺癌後就醫治療,也因發病後無法繼續照顧母親,而將其送至護理之家(安養費30,000元/月)。
大弟(42歲)現已離婚,育有一女(18歲),做粗工,收入不豐;二弟(41歲)未婚,亦做粗工,工作不穩定。
家中經濟長期不佳,為了母親的長期照護費用,及去年底案主肺癌的治療,皆花了不少錢。案主於今年九月往生,而家中經濟拮据使喪葬費用籌措困難,兩位弟弟有心無力,現急需社會善心大德伸出援手幫忙,讓案主能早日安息,也讓案家有喘息空間。
審核結果:
- 急需喪葬費,讓亡者能早日安息。
善款發放:
喪葬扶助金交由案主的二弟點收,希冀此筆救助金對案主的後事支出略有幫助,讓亡者安息。
個案分享三:
個案敘述:
案主(嘉義縣中埔鄉人士,49年次)未婚獨居,家境清寒。案主家原有四兄弟,案主排名老三,但大哥在二十五歲時發生車禍意外身亡;二哥於五年前淪為街友,而後猝死在公園;緊接著四弟也因肝癌去世,當時二哥及四弟的喪葬費籌措無門,皆由農村裡的善心人士協助圓滿。
家人接連去世後,案主從此孤苦一人,自幼體弱又不識字,導致自己無法有穩定的工作,僅依靠種植一小面積香蕉農產品賺取生活費。生活經常捉襟見肘,居住在屋齡老舊、斷垣殘壁的老房子裡,案主也無力改善。每當下雨之際,望著屋內到處濕淋淋,案主眼眶也跟著一片濕,想起人去屋破,自己的生活又總要麻煩別人,對人生曾數度起絕望念頭。儘管現在窗破擋不住風襲,屋漏敵不住水浸,但這個家有案主對親人滿滿的追憶,成為支撐他活下去的動力。
審核結果:
1.本案緣由該村村長提報台灣善種子義工團,善種子義工團邀請本會一同協助案主來幫助改善棲身環境。經本會志工於現場訪視後,了解案主需有一個能避風遮雨的家,因此參與台灣善種子義工團共同整建房屋支出費用。
2.已有其它社福團體給予救助,但扶助費用尚不足以協助案家。
善款發放:
由案主本人接受扶助金,希望藉此扶助金來湊足修繕費用總額,房屋於九月底時整建完畢。
案例追蹤:房屋整建後
個案分享四:
個案敘述:
案主(嘉義縣大林鎮人士,49年次)原為鋼構焊接工,已婚並育有一子一女,與妻子(57歲)和女兒(28歲)同住,現租屋(租金三千元/月)。案主目前癌症治療中;女兒為低收入戶,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(補助八千多元/月);兒子在外,每月負擔家用(三千至五千元/月)。
案主於105年就醫治療下唇癌與手術,於107年左臉頰腫瘤復發,由於經濟拮据而無法持續就醫,自行以美工刀切除腫瘤再按壓止血!今年因病情加重,發現左臉頰腫瘤已是第四期,進行治療中發高燒導致肺積血,後來度過病危。於八月時進行喉嚨深層切片檢驗,待醫生評估及後續治療計畫。案主求生意志堅強,希望趕快恢復健康繼續賺錢,雖然被病痛折磨,但他卻還心繫要一輩子照顧女兒的責任。
女兒於三歲時罹患精神疾病,無法控制情緒,不定時失控與自殘等行為,且無法正常言語,身體失能,日常生活均無法自理,需人照顧,案妻為照顧身障女兒,二十幾年來無法外出工作。
案家因長期無法工作,致使原有積蓄花費殆盡;案妻不離不棄地守護這個家,照顧生病的先生與女兒。
審核結果:
1.本案由千歲慈善團轉介至本會,經本會志工會同訪視個案後,了解案家頓時失去經濟來源,無法維持醫療及家庭開銷,急需醫療及家庭急難扶助,請求大眾幫忙。
2.已有其它社福團體給予奶粉提領卷,但醫療及生活扶助金額尚有缺口。
善款發放:
由案主本人接受扶助金,希冀此筆救助金對其醫療、生活扶助略有幫助。
個案分享五:
個案敘述:
案主(雲林縣元長鄉人士,60年次)為獨居,家境清寒。案主十六歲結婚並育有一子,於二十歲離婚後離開妻子與幼子,獨自生活,在今年九月時離世。經該區警察通報後,找到案主超過二十年沒見面的兒子(26歲),希望案兒能出面處理生父的喪事,但因案兒對案主實在無任何情感,且經濟能力也無法負擔,因此通報里長處理後續,該里長提報千歲慈善團協助處理。
本案由千歲慈善團邀請本會共同圓滿案主身後事,讓案主順利走完人生的最後一哩路。
審核結果:
1.急需喪葬費,讓亡者早日安息。
2.已有其它社福團體給予救助,但扶助金額尚有缺口。
善款發放:
喪葬扶助金交由案兒點收,希冀此筆救助金對案主的後事支出略有幫助,讓亡者安息。
個案分享六:
個案敘述:
案主(彰化縣伸港鄉人士,68年次)已婚與妻子同住,在外租屋(租金7,000元/月),家境清寒。夫妻兩人皆在工地打粗工維生,收入不穩定,平時也無存款。
案主於今年八月就醫時發現罹患舌癌第四期,即刻住院與進行手術治療,住院一個月,由於平時無存款,又要付房租,因此在出院時無法付清醫療費用,先與醫院簽下本票36,726元(到期日109/10/15)。
由於目前案主治療中,案妻為照顧者,因此夫妻兩人暫無工作。案主每天需至醫院做電療,療程需兩至三個月,這陣子案妻跟哥哥借機車載案主至醫院治療,加上案妻已跟哥哥借貸四萬餘元,已不好意思再麻煩兄長,而案主與案兄弟也早無聯繫,夫妻雙方的父母也已往生,彼此完全無任何後盾可言。
審核結果:
1.經本會志工至醫院現場訪視後,了解案家目前無任何社會補助,也無任何民間善團介入輔助,無助的案妻三餐無法溫飽,而案主所需的醫療費用及特殊營養食品(管灌牛奶)也十分缺乏,案家急需醫療及生活扶助,懇求大眾幫忙,協助度過難關。
善款發放:
由案妻本人接受扶助金,希冀此筆救助金對其醫療、生活扶助略有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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