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信願念佛」—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
「敦倫盡分,閑邪存誠,老實念佛,求生淨土。」——淨土宗第十三代祖師:印光大師,《印光法師文鈔全集》(包含增廣、續編、三編、三編補)中包含豐富的道德教育思想,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。以下為〈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〉,希望您細細品嘗,並落實於生活,調整心態,轉變人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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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普通疑惑(19) 論悟證
原文:又、二空,即我空、法空。我空者,謂於五陰色受想行識中,了知若色若心,(色即色法,下四即心法。)悉皆因緣和合而生,因緣別離而滅,了無主宰之實我可得。法空者,於五陰法,了知當體全空。《心經》照見五蘊皆空,即是其義。只此法空之理,即是實相。由破無明,證實相,故曰度一切苦厄也。
實相者,法身理體,圓離生滅斷常空有等相,而為一切諸相之本,最為真實,故名實相。此之實相,生佛同具。而凡夫二乘,由迷背故,不能得其受用。(正)復永嘉某居士書五
譯文:又「二空」,即我空、法空。我空的意思,即于五陰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中(色即色法,受想行識即心法),清楚地知道「色」和「心」,都是因緣和合而生,因緣一散就消失了,完全沒有可以作主宰的實我可得。法空的意思,即于五陰法中,清楚地知道當體全空。《心經》所說:「照見五蘊皆空」,就是這個意思。只此法空之理,即是實相。由破無明,而證實相,《心經》稱之為「度一切苦厄」。
實相,法身理體,究竟離於生滅、斷常、空有等相,而為一切諸相的根本,最是真實,故名實相。這個實相,眾生與佛同樣具有,而凡夫與二乘,因為迷背,所以不能得到受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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