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霖慈善積德會案例分享文(113年12月)
本會任務
一、 弘揚佛教教義,闡揚民族固有文化,重振倫理道德,興辦公益慈善及文化等活動。
二、 引導精進學修及研讀佛教經典,護持三寶,遵紀守法,創造幸福美滿人生。
三、 聚集有志者共同研修,互證淨化心靈信仰。
四、 普行慈善事業,關懷弱勢,救世濟生,發揚人飢己飢、人溺己溺精神。
個案分享一
案主76年次,戶籍在高雄市桃源區,為山地原住民布農族,具清寒戶身分,在家排行老四,未婚無子嗣。
案主於113年10月中,因黃疸高、嚴重肝功能異常,前往旗山醫院治療,113年11月初,案主已嚴重黃疸,並且於11月14日轉送往醫院治療,因11月28日告知身體不適休克,轉住進加護病房,於11月30日往生。
112年11月案主母親往生;案主大哥已往生多年;113年11月初,案主二哥往生,墓園、墓碑由家屬自付。
案主妹妹原本在屏東市區租房子做內勤工作,從112年初媽媽患癌症,需陸續往返醫院,老闆不願意雇用後,就專職在家照顧媽媽。媽媽的醫藥費,和後來過世之後的墓園費用,都是由哥哥們打臨時工來支付。
案母過世後,案主妹妹原本可以找工作,結果二哥往生、案主生病後往生,案妹需要處理家中的事,以致於無法好好找工作。
案主住院期間因為沒錢請看護,所以由三哥與妹妹輪流照顧案主。三哥有務農的臨時工,偶爾會去兼差賺取微薄收入,來支付案主住院的醫藥費和生活費,但家人這一兩年陸續往生,家中收入又微薄,113年11月初剛辦完二哥的喪禮,一個月內又要拿出案主的喪葬費,兩兄妹真的無能為力,請求慈善團體協助圓滿案主的後事。
本案經「甘霖慈善積德會」審議,同意予以喪葬扶助,善款由案主妹妹接受,協助家屬圓滿亡者人生最後一哩路,南無阿彌陀佛。
個案分享二
案主58年次,戶籍在屏東縣瑪家鄉,山地原住民排灣族,為清寒戶,未婚無子嗣,跟母親同住。
案主原本在醫院做檢驗人員,十年前雙腳被不明蚊蟲叮咬引發紅腫,自行擦藥延誤治療,導致這十年當中,每年都會發病數次,每次發病都要住院打抗生素,治療期間為兩週至四週,因為案主體型關係,案主母親無法自行照顧,只能花錢請看護。案主目前因治療傷口感染住院,在這期間,案主太頻繁請假,影響到工作,雇主不願意再雇用。
這十年除了案主雙腳的疾病,需反覆住院付醫藥費外,七年前案主母親罹患口腔癌,因為沒有錢,醫生建議的自費治療,媽媽都拒絕,只接受開刀、電療和化療。原本口腔癌在舌頭後方,可能因為沒有用比較好的藥物治療,後來在血液腫瘤科又發現左側上牙齦癌和下牙齦癌,是複雜性的癌症,無法申請特殊用藥。原以為如此嚴重可以申請健保標靶藥物,但案主母親的癌症為二期,也無法申請健保標靶藥物,只能自費治療,目前定期接受電療或化療。
案主弟弟是國營事業外包人員,只限夏季才有工作,但收入微薄,需付每月房租和生活費。
這幾年下來,案主家已花光所有積蓄,目前生活上,案主是拿案母身分證,去部落文化健康站領一份便當,一天一個便當,案母因為口腔癌,只能喝牛奶。本會義工拜訪時,案主的病還拖著,不願意就醫,就是怕家裡已經沒錢,又要到醫院去花錢,後來雙腳的傷口太嚴重了,不得已要去就醫,故請求慈善團體能幫忙協助,度過難關。
經「甘霖慈善積德會」審議,同意予以醫療扶助,善款由案主接受,盼案主安心休養,癒後積極振作,不被生活的困頓打敗,樂觀面對未來。
個案分享三
案主45年次,戶籍在屏東縣潮州鎮,為清寒戶,現住家為平房,是親戚目前無償給予案主使用。案主育有一子,長子為更生人,111年3月出獄後與案主同住。
案主112年7月起,因眼疾問題入院治療,長子因需時常請假照顧案主,致使原工作受到影響,老闆不再雇用,只能偶爾做臨時除草工。
113年1月,因案主身體不適至醫院就醫,醫生診斷為腎積水及腎衰竭,除了肺部有嚴重感染需住院治療外,出院後,醫生建議租借製氧機補助,但家裡沒有錢,無法租借,甚至還積欠醫藥費。
為了生活跟醫藥費還款,沒有駕照又無特殊技能的長子,在就業服務站安排之下,做臨時清潔工,113年10月轉正職員工。本以為可以有份正常工作支撐生活跟醫藥費,但長子卻在當月車禍,手部開刀,收入又中斷了。
案主因家裡沒錢,身上的疾病無法得到妥善照顧,113年12月27日因心臟衰竭往生。由於長子長期只有微薄收入,又積欠醫藥費,故母親的喪葬費實在無力負擔,請求慈善團體能幫忙協助圓滿母親後事。
本案經「甘霖慈善積德會」審議,同意予以喪葬扶助及長子的生活扶助,善款由長子接受,盼社會大眾的愛心,讓亡者安息,生者放心。放下傷痛,堅強面對未來的每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