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願地藏法音開示錄:『持戒論』 (南屏山聖真天佛院著,本書前往大陸九華山著作)~下~
(20)靜慧法師問:佛制定過午不食,誠能人人如是,則既經濟又少麻煩,是否僅中一餐?或早中二餐?過午還用點心茶果否?初學者應如何練習方不傷身體?請開悟之。
(20)地藏菩薩答:持過午不食戒者,許於清淡早餐,過午以後,只可飲水,點心水果皆不許用,此係對正式持齋者而言。既未受齋,又初學練習,午後不妨暫食點心、水果,由漸少而至不食。惟有清晨早餐,不宜過飽,更宜稀粥,使到正午,能作多食,午量能多,其執持時間當久,此亦初道練習一法也。
(21)靜慧法師問:如果修行人長年茹素齋戒,病時不得已可服食下列之藥品否?佛戒是否有明文規定呢?譬如龜甲、山甲、海馬、獸類蟲蛇之皮,用藥引而食是否犯之破戒?
(21)地藏菩薩答:中藥店儲備者可用,與五淨肉同,且服藥為醫病,非貪口腹也。服藥時宜平時要參加放生或念佛,更增功德,惟修道者若為醫病,而新殺活生生物作藥引,則萬萬不可之,不然為犯殺生戒。
(22)靜慧法師問:素齋受戒者逢萬不得已破戒,譬如往他處出差,或往國外時,其為交際上食肉與飲酒時如此是否犯戒律?
(22)地藏菩薩答:齋戒之開遮,須依律為準。情節細微,不能概論。如果正式受戒素齋,有寧捨身命,不能破戒之誓言,宴會小事,何可破戒?若果為真正利益眾生而破者,戒律上亦有許可之處。
(23)靜慧法師問:修行人,未受佛道明師之受戒者,不得上台講經演法之理,請菩薩開示之。
(23)地藏菩薩答:佛家或道家之戒律,亦猶國家憲法,修道者不受戒律,等於國民不遵憲法。假使一不遵法之人為官吏,宣施政治,人民能信仰乎?而佛祖滅度後,以戒為師,不受戒律,等於無師。其所知所學,寧有根底?講經者意在度眾止惡向善轉迷成悟,而經文中隨處多有戒條,講員者自己尚不遵行,只教他人去做,豈非戲論?且整個佛學,不過戒定慧而已。既無戒學,安有定慧之理?此等人品,縱有多聞,知見必不正確。使之講經,譬如盲人指路,定有貽誤矣。
(24)靜慧法師問:一者:出家人或佛教徒或天道弟子應不應該尊敬神?如例天上聖母、關聖帝君、太子元師、呂仙祖、東嶽大帝、三清道祖。
二者:神明亦多行救世良民,是否亦等於菩薩果位呢?
三者:有些神明,如五王千歲、天上聖母、哪吒三太子,感應比佛菩薩更靈,佛菩薩豈不如神明靈感嗎?一般人信佛,多有生病業障現前。如替他念經念佛號,多不如用神教咒術來得快,以上三點請菩薩開示之。
(24)地藏菩薩答:回答一者:眾生平等,皆是過去眷屬,未來諸佛,當該一律恭敬,此常不輕菩薩之行也。但恭敬與信奉,大有區別,萬萬不可混為一談。如對本國元首,自應恭敬擁護奉事,對他國元首,但盡合禮節之肅敬而已。明白此理之後,於佛神之間,各有分寸矣。
回答二者:菩薩梵語,華譯覺也。不獨救人身命,尚須教人明心見性,大覺大悟,究竟證果。而神明只有救身濟世之能力神通,不會度眾解脫證果,故不能以菩薩稱呼。
回答三者:靈應在乎於誠心的感應,本性之心對神專精,即可感神靈保佑,心對佛專精,則感佛靈。靜慧!你所舉問題皆是與神緣深而佛緣淺的人,故感應有遲速也!
茲比喻,三輪車街頭巷尾,招手即來,汽車必至車行中面訂,然各得車矣,同時開駛,試看何車先到目的地?
(25)靜慧法師問:同修中,工餘弘揚佛法,同事中多不信佛法,也不誹謗,是否弘揚者德淺薄,無感召力,抑或眾同事與佛法因緣未熟,請開示之。
佛說處處皆可為道場,隨便說因果,有輩聞後即辯駁不符合現實社會。說是古人大德造來勸世,請菩薩舉何證破其眾生迷惑之心呢?
(25)地藏菩薩答:在家修道者,應機說教,本非易事,不問對方接受與否,在他是已下一粒種子,在已是多一份功德,兩有益處。
既肯發此普度眾生之心腸,便是在世菩薩,自應盡已之力,廣學法門,勸化他人,不厭不疲,持之久恆,自收度化奇效,回答其一。
古事證據,無非經書,既然不信經書,能其信今日報紙所載之事乎?實實在在皆是因果,惜不覺悟。古書佛經不信念報載不親悟事實,只有待其身歷其境,或能相信之。如果身歷而仍不信,雖有佛出世人間,恐亦救不了他矣。
(26)靜慧法師問:最近發現有些佛道弟子佩戴鋁質佛像,菩薩像或心經咒,以為護身之用,倘進入不潔處所如廁所等是否有嫌褻瀆?請菩薩開悟之,以資警惕。
(26)地藏菩薩答:身佩菩薩像一事,古時候曾有之,彼時交通不便,水陸多險,有護身佛之設備,安放佩帶皆有時處,俟達到目的之地,則高置供養,並非如今,以充裝飾。今世人佩帶,應體願意,出外不妨暫攜,居家實可不必,不但人廁污穢,自招罪過,即見人作禮,入廟拜神明,種種動作,皆犯涉侮慢。以律儀論,身披袈裟,尚不可以入廁,亦不可拜神,而起尊敬心即可,況有佩帶佛像金身,而作諸不潔耶?此事歷代祖師早有禁戒文鈔中有記載也。
(27)靜慧法師問:一、它家做七請念佛班去誦經,先用素茶,而後用拜葷物,如這樣有功效否?有真正念佛功德嗎?
二、修行人某某人愛看大腿舞以及看色情電影,請問是否犯戒嗎?
三、古聖賢人云:憐蛾不點燈,愛光明反滅身小生命,一夜之間枉死數量無法估計,未來因緣會遇時,對點燈人會受果報嗎?
(27)地藏菩薩答:回答第一者云:逢七誦經,為助功德,殺生拜葷,是增罪業。雖在誦畢拜葷,亦是意先不清淨,為善心不終。此等於煮米飯已熟,投以毒藥加害,智者不可為也。
回答第二者云:修行人,如大海之中,魚龍混雜。讀孔子書者,亦有王莽曹操秦檜等,何辱於孔子?世出世間聖人只為眾生顛倒,故不惜千言萬語;誘化上進,譬如良醫為人治病,服與不服,醫生何能強迫?但因果不虛,誰做誰受,修行人看色情之影像,當然是犯戒律。
回答第三者云:點燈之意,不在殺生,非如本願,而舉火引誘。如果不起殺意,自不為罪。若因副作用而殺生,可以善巧方便以避之,如燈加外罩,或有他法,果能如是行持,反有功德,念念當前,自然是可以轉妄歸仁德矣。
(28)靜慧法師問:南屏山聖真天佛院者大德請示問到下列疑題,請菩薩詳加開示之。
一者云:供奉佛像如果供奉於房中是否不當呢?是否不清淨?是否褻瀆?但我希望佛堂在身邊,有何辦法呢?
二者云:在家居士被請去給做佛事念經,可否拿主人金銀,否則金錢全部布施寺院迴向功德?
三者云:前與一女人來往甚密,至今莫不相干,數月有餘,但每逢境遇,憶起債影,辛酸湧現,念佛號也難解消,不知有何法來控制?
(28)地藏菩薩答:回答第一者:修行中人,心存誠敬菩薩,事取圓融,一房多用,晚間眠時則布遮之。
回答第二者:在家專修,為了生死,不宜多事,外赴經懺,倘系親友,助念乃係義務,不應受人金錢,錢不應受,強受捐出,亦是非法犯戒之。
回答第三者:此真心魔矣,法弱魔強,足見淫業未消,道果亦必難成。債影者三途之門戶,不自猛斷,佛亦無能為力矣,可惜哉!可惜哉!
(29)靜慧法師問:放生靈龜或靈鳥,不照放生儀規,功德是否亦無量之。
(29)地藏菩薩答:參加放生者,救其身命,行儀規者,度其慧命。然而放生規儀豈能人人盡會的,只要誦放生靈咒或往生咒,或不會咒誦,但與念佛號,為說三皈依,功德即無量也。
(30)靜慧法師問: 佛陀慈悲救人,要人受戒修行、不要殺生、多行善,則可免輪迴之苦,而可成佛道,那麼佛道修行弟子不受戒,能否成就佛道?又農人因農作物被害而殺害蟲類,是否違反佛道戒類。
(30)地藏菩薩答:戒之大義,為“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”,外而修身,內而斷惑,由之生定開慧,做到心性圓明,便是佛果。
佛有出家在家四眾弟子,在家者不必剃髮,至雲吃素,亦須視環境及程度,初學道者只不殺生,便是慈悲,不妨暫吃三淨肉,不聞殺、不見殺、不為我殺、或吃肉邊菜,功夫進步時,自然便能長素,佛法圓融,方便多門,但能依法精進,無不成就也,萬勿生疑之。
農人未受佛道之式律者,自然無所謂違反,但有其自然因果,是可思也。
(31)靜慧法師問:有一位同道在家居士事業賣鮮魚者,家內蒼蠅及蚊子最多,對於衛生方面有害身體健康,但是學佛要戒殺,所以不知可用殺蟲藥水來消滅嗎?若是可用是否犯殺戒,若是不可用,不知有何方法來預防蒼蠅、蚊蟲來妨害身體健康?
鮮魚類是否六道內的一種?但是修行念佛之人不可食如何做買賣,是不是有罪過?但本人自小至今有二十餘年做這一種事業,所以要改做其他事業實為困難;不知有何辦法補救而且還要能維持生活?
(31)地藏菩薩答:學佛修道者,應以清淨財,維持生命,魚為畜生,自屬六道眾生之一,害他之身,養我之身,財即不清淨矣。
雖然非我直接殺害,但我為殺者銷售,是鼓勵殺生者,豈能不分罪過業力?尚是改行業為極佳。若一時難覓他行業,暫仍其舊時,不可因之再殺蒼蠅類,便鼓勵殺而造成直接殺,可知二十年來,殺業之累累,現既信佛當明因果,先於倉庫中掃潔置冰,門裝紗罩,蒼蠅自然不能入內,沒有殺生,自然就沒業報。
(32)靜慧法師問:當寺院住持在大部分都有素食,但是有一部分並非素食,可以嗎?
(32)地藏菩薩答:寺院住持,為一寺之模範,既不行持素齋,自不能倡導人持戒與修心養性。有些住持修行者,因稍有一點學識佛理經歷,便自以為是,旁若無人,大發議論。實在是離修行本性心甚遠!自性禪心是超越理論,不立文字,如果沒有親身體悟是無法了解的。只有下工夫真參實證,才能悟道。
靜慧啊!一個修行者,要習得“身心脫落”的佛法真髓,他才是真實的體悟了佛法。
(33)靜慧法師問:此次到九華山閉關禪修,乃追求佛法真理是作學問的目的,但禪性之學卻不拘執於知識,它超越一切文字,弟子僅須全心全意禪修行,菩薩並不傳授任何文字經傳。惟有覺悟禪道存於已心,並潛心修行,方可掌握真實佛法。
(33)地藏菩薩答:靜慧!你已慢慢地見性了,而禪是獨特境界乃在於此。但凡被文字所擺佈的一切道理,皆非真禪。 “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”,才是禪的真實面目。世尊即以“不立文字”的辦法,以心傳心,將佛法於契證之中,傳予弟子迦葉尊者。今夜法音開示就此止,靈體歸本性。
誠心念佛 念念與佛心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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