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色名食睡,此五根沒一條好斷,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斷,才有實際之功效。以下為《安士全書》中的〈欲海回狂〉篇,希望大家多看看,逐漸修正自己!以下取自網路,每天花點小時間看,慢慢改變觀念、強化信心,真正斷惡吧!亦請多加流通,廣結善緣!(本系列文章經菩薩開示後流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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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沈二公(感應篇集解)
宋開禧初。簡州進士王行菴。弱而寡欲。其表弟沈某色力強壯。肆情花柳。王屢規之。不聽。一日沈自外歸。目擊其妻與人苟合。正欲取器擊之。手臂忽不能舉。浩歎而卒。時年三十一。丁卯冬。王偶患疾。設醮。道士拜疏。伏地良久。起云。查公壽算。止得五旬。以兩次不婬人女。延壽三紀。後果至八十有六。野草閒花。固宜永斷。即夫婦之際。亦當相敬如賓。唐薛昌緒。與妻會。必有禮容。先命女僕。通語再四。然後秉燭造室。高談雅論。茶果而退。或欲就宿。必請曰。昌緒以繼嗣事重。欲卜一嘉會。此雖近迂。然欲矯枉。必先過正。故錄之。以備韋弦。
白話翻譯如下:
★王沈二公(《感應篇集解》)
南宋開禧(1205~1207)初年,簡州的進士王行庵,身體雖然虛弱,然而持身嚴謹,清心寡慾。他的表弟沈某,身體強壯,肆意於尋花問柳。王行庵屢次規勸他,可他還是不聽。一天,沈某從外面回來,看到自己的妻子與別的男人在一起苟合,想取利器擊殺二人,手臂卻忽然抬不起來,長嘆一聲死去,當時只有三十一歲。丁卯年(1207)冬天,王行庵得了病,請道士設醮祈福消災。道士向天神稟奏,俯伏在地上很長時間,起身說:「查您的壽命,原來只有五十歲。因為兩次不與別的女人發生私情,所以又延長了三十六年。」後來果然活到八十六歲。
[按]沾花惹草的行為,固然應當徹底杜絕。即使是夫婦之間,也應當彼此節制,相敬如賓。唐朝的薛昌緒,每次與妻子相會都有一定的禮儀,先讓女僕傳話多次,然後持著蠟燭到妻子房間,高談雅論,吃些茶點後返回自己的房間。若想與妻子同房,就會提前請求說:「我為了傳宗接代的大事,想和你確定一個相會的日期。」這麼做雖然有些迂腐,然而矯枉必先過正,因此收錄在這裡,希望成為讀者有益的借鑒。
●勸遇難者(共三則二法一戒)
顛沛流離之際。完一婦女節。功必倍之。損一婦女節。過亦倍之。得失天淵。尤宜謹守。是在強為善而已矣。
白話翻譯如下:
★勸遇難者
在動盪不安、顛沛流離的年代,能保全一個婦女的貞節,功德必然加倍。損害一個婦女的貞節,罪過也會加倍。一得一失有天淵之別,必須嚴格自律,勉力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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